各县(市、区)知识产权局,各有关单位:
山东发明协会、山东省少工委和山东省教育学会共同决定举办举办第五届“山东省少年儿童发明奖”评选活动和组织参加全国第九届“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”评奖活动(鲁发协字〔2013〕2号),具体内容详见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通知通告栏目(网址:****。)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资格
1、近两年(2012年1月1日以后)完成的具有新颖性、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;具有创新性、先进性、启迪性的创意作品;具有独特性、新颖性的科技绘画作品。
2、18周岁(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以下的在校中、小学生均可报名参加。
二、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
1、山东省第五届少年儿童发明奖
设发明奖(其中,金奖10项、银奖20项、铜奖30项)、创意奖10项、园丁奖15项(其中包括获得发明金奖的10名辅导教师)、山东省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教育基地5家。
2、全国第九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
设发明奖、创意奖、科技绘画奖、园丁奖、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。
三、申报条件及申报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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